几个孩子一同外出玩耍时,其中一个孩子不幸溺水身亡。事发水塘边仅在地面写
1、其他三个孩子一般无责,除非他们有过错行为直接导致溺水,比如故意推搡或见死不救,但普通玩耍意外不担责。
2、水塘管理方若未设护栏、仅地面写字,警示不足,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看法院认定。
3、建议家属先收集证据,向水塘所属单位或村委会索赔,必要时起诉。
其他三个孩子若对溺水孩子无主动邀约、怂恿下水等过错行为,无需承担责任。水塘管理方未设置护栏、无人看护,仅地面写警示字样,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先从法律角度把责任边界给你讲清楚:其他三个孩子是否担责,取决于他们有没有"主动邀约、怂恿、明知危险不劝阻、遇险不呼救报警、事后隐瞒"等过错;水塘管理方是否担责,取决于它是否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仅凭地面写了"水深危险"四个字、却没有护栏、无人看护,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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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个孩子若无故意推搡、过错诱导等行为,无需承担责任。水塘管理方未设置护栏、无人看护,仅地面写警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可与水塘管理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起诉。
水塘有责任,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