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我的微信号电话号发在了朋友圈并且辱骂我,说我从事不正当行业
1、这种行为违法,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2、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刻删除朋友圈,并赔礼道歉。
3、记得先截图留证据,然后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
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属于违法行为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而且是"多重违法"——既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罚款,也构成《民法典》上的名誉权侵权,你要是起诉,法院大概率会判他朋友圈公开道歉并赔偿。云南玉溪2024年有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一女子为泄愤把对方隐私信息发朋友圈,导致多人打电话、加好友骚扰,警方直接行政拘留6日 。你的情况比她还多了"辱骂+暗示从事不正当行业"的情节,对方的法律风险只会更重。
对方的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朋友圈内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对方拒绝,你可固定朋友圈截图、骚扰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结论先说:对方的行为明确违法,同时侵犯多项权利
对方在朋友圈公开你的手机号、微信号,捏造你从事不正当行业并辱骂,引发陌生人添加骚扰,同时构成三类违法:
一、民事层面(《民法典》)
侵犯名誉权(诽谤 + 侮辱)
无事实依据宣称你从事不正当行业,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附带辱骂文字,构成公然侮辱,客观降低你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第 1024 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名誉权。
侵犯个人信息权益、隐私权
手机号、微信号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未经你同意公开发布,属于非法公开私密信息,扰乱你的生活安宁。
《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1032、1034 条。
民事上你可以主张:立即删除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承担取证、律师费等维权开支。
二、行政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
有两项完全对应: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处罚标准: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5–10 日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陌生人持续骚扰你,就是该行为直接造成的后果,属于加重情节,报警时一定要把这一点向民警说明。
三、刑事风险(达到 “情节严重” 可追究刑事责任)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诽谤罪(自诉案件,需要你自己向法院起诉):
这条朋友圈被浏览 5000 次以上、转发 500 次以上;
造成你精神压力巨大、失眠抑郁、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等严重后果;
两年内对方曾因侮辱诽谤被处罚,再次实施。
罪名:侮辱罪、诽谤罪,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对方的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删除朋友圈内容、停止辱骂、赔礼道歉,若对方拒绝,你可固定朋友圈截图、骚扰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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