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某公司员工,在职期间该公司利用我的银行卡进行偷税漏税活动。我离职
举报前公司偷税漏税行为是你的权利。在职期间若不知情且未参与偷税漏税行为,离职后举报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保密协议不能成为违法的保护伞,若协议内容违法,可认定无效。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这样更有利于税务部门调查处理。
你好,未参与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举报是你的合法权利,但你主动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可能在举报后面临行政乃至刑事追责风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相关保密协议无效”这个判断在法律上通常是对的,但这并不等于你在整件事里完全没责任。
向税务部门实名举报,这样更有利于税务部门调查处理。
举报本身不让你变成罪犯。但"公司利用你的银行卡走账"这件事,不等于你没有个人风险——风险大小,完全取决于一个词:你当时知不知情、配不配合。
“利用我的银行卡”这件事,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你出借银行账户给公司使用,这是一个独立于公司偷税行为的违法行为,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一般不承担责任
若你如实举报,未参与偷税漏税且无故意捏造事实等违法情形,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可能受法律保护与奖励;若你曾参与偷税漏税行为,则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连续获得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7个《月冠军》,有疑难法律问题,找我帮你解决问题,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要求维权的,并且提交工资关系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