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最高形是无期徒刑、死刑的罪,有20年追诉期,过了20年认为必须追诉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1. 追诉期过了20年,无期徒刑或死缓是否追诉要看具体情况,不是绝对可追诉或不追诉。
2. 死刑立即执行也并非肯定追诉,要综合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等因素。
3. 若认为必须追诉,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结论先纠正:不存在 “死刑立即执行过 20 年就必然一定要追诉、百分百核准追诉”,死缓 / 无期、死刑(含立即执行)在追诉规则上完全平等,全由最高检统一裁量:可核准追诉、也可不予核准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原文(《刑法》第 87 条)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含死刑立即执行、死缓),追诉时效原则 20 年;届满 20 年,原则不再追诉;想要追诉必须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核准权唯一在最高检,死刑、无期二者没有法条区分、没有法定强制追诉义务。
法条只按「法定最高刑是否死刑 / 无期」划分一档时效,不区分该罪量刑是立即死、死缓、无期,追诉规则一模一样。
刑法》第87条第4项原文: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关键就在这八个字——"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
注意,它说的是这个罪名在法条里的最高刑档,不是这个具体被告人最后会落到哪个具体刑种。
举个例子: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法定刑写的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它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 追诉时效20年
•抢劫罪致人死亡的(第263条):法定最高刑也是死刑 → 追诉时效20年
•哪怕某个罪条文有多个量刑幅度,也只看这个具体行为应当适用的那个幅度的最高刑
所以"无期/死刑这一档"不是让你区分"无期 vs 死缓 vs 死刑立即",而是把所有天花板够得到死刑或无期的罪,统一归到一个时效档次——20年。
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死刑立即执行也并非肯定追诉,要综合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等因素。若认为必须追诉,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具体还需要看具体情况。
不是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2年后是否追诉,均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存在死刑立即执行必然追诉、其他可不追诉的区别,是否追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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