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了一个网恋对象,对方最开始自称是台湾人,我和他在一起有大概三个月
你遇到的是典型的“杀猪盘”式情感勒索 + 恶意索财,而且对方大概率根本不是什么“台湾人”,而是境内职业骗子。
一句话定性:你不仅不用再还一分钱,而且对方继续纠缠、威胁、索要的行为,已经踩到治安甚至刑事红线。
已经踩到治安甚至刑事红线。
1.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行为一般不构成法律上的债务关系。对方在恋爱时承诺分手后不讨要,现在反悔索要钱财,这种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2. 你已经将钱还给他,他仍说没还完,这可能属于无理要求。你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3. 如果对方继续纠缠,你可以明确告知其行为不当,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方自愿赠与的钱款及礼物,且已明确承诺分手后不讨要,你已返还相关款项后,对方仍主张未还完没有依据。你可明确告知对方已履行完毕,若对方继续纠缠,你可收集赠与及还款的证据,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先把结论说清楚:
520、礼物、日常小额花销,法律上一般算 “自愿赠与”,分手后本来就不用还。
对方当时明确说过:分手后绝不讨要,这是他自己的承诺,有聊天记录就对他有约束力。
你已经把他给的五千左右都还了,从法律和情理上,你都不欠他钱了。
现在他继续纠缠、说你没还完,性质上属于:无理纠缠 / 骚扰;如果持续骚扰、威胁,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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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行为一般不构成法律上的债务关系。对方在恋爱时承诺分手后不讨要,现在反悔索要钱财,这种行为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