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方共同生活了三十八年,之前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已经三十七岁了,现在
你们之间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
1. 你们的情况属于事实婚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 现在出现矛盾,可以先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3. 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贡献、子女抚养情况等,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连续获得回复法律问题咨询17个《月冠军》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帮你起诉立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自己想解决什么问题的
你这种情况大概率属于 “事实婚姻”,可以按离婚来处理,不是简单的 “分手”,财产、子女都能按婚姻规则来解决。
你们属于事实婚姻,可先协商分割共同财产、确定后续生活安排,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同时处理财产分割等问题。
可以诉讼离婚。
没有领结婚证,可以主张是事实婚姻,孩子已经成年,通常不涉及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可以上民政局补办结婚证。
根据你的陈述,属于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