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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友因为自己发论文被留校察看 我一个舍友,由于兴趣爱好原因,在一家历史学的开源期刊发表了一篇老家古建筑历史文化的论文,结果被他导师知道后勒令撤回论文,因为投稿和搜集文献所造成的亏损一律自负,还上报学校导致他被留校察看一年。他导师解释的是,按照学校规定发表论文必须经过导师批准并上报学校,否则不得发论文,况且他发表的这篇论文与所学专业无关而且论文作者的工作单位是学校,所以更不允许。他写这篇论文花了8年的时间,从高中的时候开始就对老家那处古庙进行调查,属于乡土历史文化,资料挺珍贵的。
我们打听,据说我们学校曾经有一名经济学硕士因为考注册会计师也被学校留校察看一年,勒令停止考试,理由是按照学校规定不得从事与学术工作无关的内容,而且考证和就业要经过学校和导师批准。后来那个女生受不了打击退学了。
我们咨询了一个法律硕士的同学,他说学校和导师这么干是违法的,只不过现在很多导师和学校喜欢搞这种规定,导致维权很难。我想问问,法律和教育部是怎么具体规定的?
问题状态:投票中
提问人:ask202……(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6-04-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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