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方肇事逃逸,我记住了对方的人和车,也知道他大概的住址。但在进一
肇事逃逸一般认定全责
可以的!核心结论是:事故维修费法律上肯定能要;找人费用能否报销,取决于你能否证明它是 “为查明和确定事故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法院支持的空间较大,但需保留完整凭证。
、行动建议
先向交警书面申请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逃逸全责
规范寻人流程,签协议、留凭证,避免口头约定
整理所有票据与沟通记录,先协商,不成立即起诉
同时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赔付(2000 元限额)
一句话总结:维修费稳拿,找人费只要规范操作、证据齐全,大概率也能由对方承担。 建议尽快推进证据固定与索赔,避免时效过期。
你找到他了,估计他也会耍赖,因为没有监控拍到他。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事故维修费,该费用属于事故直接损失。但你花钱请人找对方的费用,不属于事故必然产生的直接损失,一般无法要求对方承担。你可凭掌握的线索继续向交警提供,由交警追查肇事方。
要求他承担
1. 对方肇事逃逸,你有权要求其承担事故维修费。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权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2. 至于找人的费用,这属于你为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果能证明是因对方逃逸导致的额外支出,也可要求对方承担。
3. 建议你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车辆信息、对方住址线索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好事故责任的证据;协调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可以依法维的
可以就已经掌握的信息及时报警处理,及时提供已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