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向我隐瞒事实 让我用欺诈的方式去跟客户谈合作,合同由前公司人员签订
风险点:您在工作中掌握的客户名单、内部定价策略、销售话术、产品技术细节、乃至您提到的“欺诈方式”的内部操作流程,如果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这三个要件,就可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起诉依据:前公司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起诉您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要求您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通常指50万元以上),还可能涉嫌 “侵犯商业秘密罪” ,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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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离职后向客户披露前公司欺诈行为,核心风险集中在民事侵权、违约、行政违法、刑事犯罪四大类,同时你自身也可能被牵连进前公司的诈骗责任中。
要看你与前公司之间的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