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问题十几年未解决,近几年通过拨打市政府电话才得以处理。现房屋漏
可以依法维权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漏水十几年、长期未解决、近年经市政府投诉才处理、已造成严重室内损失),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司法判例,物业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对你的全部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必须担责的法律依据与关键理由
法定维护义务(共有部位)屋顶、外墙、公共管道、屋面防水等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民法典》第 942 条:物业应妥善维修、养护、共有部分,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 35 条:物业未按合同提供服务致业主损失的,承担法律责任。
你案中的核心过错:长期拖延、不作为
漏水问题持续十几年,你多次反映,物业长期未有效维修、未申请维修基金、未采取防损措施。
直到近年你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才处理,证明物业长期怠于履职、过错严重。
司法判例:拖延多年不维修 → 法院判物业全责(如成都 5 年漏水案,物业赔 1.4 万)。
已过保修期不影响物业责任屋面防水保修期 5 年,但过期≠物业免责。
过保后:物业仍负日常维护、及时维修、申请维修基金义务。
因物业长期不维护、不维修导致漏水恶化、损失扩大 → 物业全责
房屋漏水十几年问题近期在您主动推动下才开始处理,现在家中因漏水严重受损,心情肯定非常焦急。核心在于确认漏水点位置,这直接决定了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范围。
快速判断责任归属
您可以先通过下表快速判断自家情况可能属于哪种类型,以及物业可能承担的责任。
漏水原因/位置责任主体物业可能承担的责任法律依据/解释楼顶、外墙、公共管道等共有部分物业公司(主要责任方)承担维修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物业对业主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义务 。楼上住户的专有部分(如室内水管破裂)楼上邻居(主要责任方)负有协调处理的责任;若因物业未及时协调或采取应急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可能需承担次要责任 。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并承担管理维护义务 。房屋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主要责任方)若物业未履行告知开发商或协助业主维权的义务,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保修期内(如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通常为5年)的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 。已超过保修期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使用维修基金),物业为申请和执行方物业有责任按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若未履行此义务导致损失扩大,需承担责任 。物业负责对共有部分进行日常维护和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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