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公司裁员了,但是我被通知裁员是离开公司的当天,公司赔偿了两个月工资
可以要求赔偿的
分步骤维权(按顺序来,成本从低到高)
1. 第一步:先找公司,要求更正失业原因(最快)
直接联系公司 HR 或负责人,书面 / 微信发正式要求: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聊天、邮件、通话录音)。
公司配合:让其在社保系统修改为 **“单位解除”“协商解除”“裁员”**,你再去社保局申领。
公司不配合:直接进入下一步。
2. 第二步:向社保局 / 人社部门投诉,申请更正
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所有证据、社保系统截图,到当地社保局 / 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提交书面申诉 / 更正申请。
明确要求:认定真实离职原因(非本人意愿),并更正社保系统记录。
社保局通常会联系原单位核实;证据充分的,会责令公司更正,或直接认定你符合条件。
也可以拨打12333热线投诉,要求督办。
3. 第三步:劳动仲裁(公司拒不配合时用)
申请时效:离职后 1 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
仲裁请求:
确认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裁员 / 劝退);
要求公司出具真实的离职证明,并更正社保系统失业原因;
(可选)要求公司赔偿因无法领失业金造成的损失。
材料: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公司工商信息、劳动合同、全套证据。
拿到生效仲裁裁决书后,直接去社保局申领失业金(社保局必须认可)。
4. 第四步:行政复议 / 诉讼(社保局仍不认可时)
对社保局不予更正的决定不服,可在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 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凭仲裁裁决书 / 法院判决书,社保局必须为你办理失业金申领。
您完全有权利领取失业保险金,公司以“个人原因”填报是错误的。您的情况属于典型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公司裁员/劝退),却被单位错误申报,导致社保系统审核不通过。请按以下步骤操作,完全可以更正并领取失业金。
核心结论
您可以且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公司裁员(即便是以“劝退”名义)显然属于此情形。单位填报错误不影响您的实体权利,但需要通过正确程序更正信息。
1. 公司裁员却以个人原因填写失业,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要求他们重新填写正确的失业原因。
2.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改正。
3. 同时,你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裁员通知、赔偿记录等,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更正失业原因;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公司当天通知裁员、支付两个月赔偿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公司配合更正,以便你领取失业保障金。
要求赔偿的
可以要求赔偿
你个人辞职,就不会有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