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孩子和别的孩子在学校不小心撞到了一起。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
这种情况属于校园内的意外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有责任保障学生安全,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考虑到双方孩子都是未成年人,且事故是意外发生,双方家长也可以协商解决,共同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建议先与学校沟通,了解学校是否有管理疏忽,再与对方家长协商,争取和平解决。
责任主体与比例(结合你家情况)
1. 你方(你家孩子)
孩子转头时未注意观察周围,是碰撞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存在疏忽过错。
你作为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对方(受伤孩子)
孩子主动走向你家孩子,未留意前方动态,自身也有疏忽过错。
其监护人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3. 学校(视情况)
若事发时无老师在场、未及时制止 / 处置,或教室 / 走廊存在安全隐患、未做安全教育,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若学校已尽职责(如日常安全教育、事发后及时处理),一般不担责。
4. 常见责任比例(司法实践)
双方均为意外疏忽,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你方 40%–60%、对方 40%–60%,按公平原则分担。
学校有过错:你方 30%–50%、对方 30%–50%、学校 10%–30%。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赔偿协议
您好,双方孩子均有一定过错,您作为侵权人家长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您可与对方家长、学校协商责任划分及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这种情况属于校园内的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