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一个人合伙经营家具店,现在他打算退出。当初我们每人投资18000
1. 合伙经营中,合伙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他负责展厅三个月费用,只交了一个月,违反约定。
2. 他退出,需处理遗留问题。你可要求他补足剩余两个月租金,这是合理诉求。
3. 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合伙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他需要补足未交的租金差额,这属于未履行出资义务,你有权要求其补缴并可在退伙结算时抵扣。
法律关系与出资约定定性
你们属于个人合伙(未注册企业),适用《民法典》合伙合同编。
你:以18000 元现金出资,用于进货(已履行)。
对方:以承担 3 个月展厅租金的方式出资,作价 18000 元(6000 元 / 月 ×3)。
该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出资义务
你好,他需要补上租金差额。按约定他应承担三个月展厅费用,现仅付一个月,未履行完出资义务,即便退出,也需补足剩余两个月共12000元的租金差额,以完成当初的出资承诺。
他需要补上租金差额。按约定他应承担三个月展厅费用共18元,实际仅付6元,未履行完出资义务,即便退出,也需补足剩余12元租金,你可要求他支付该差额,若拒绝,可通过诉讼维权。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帮你起草协议
应当进行结算处理的
协商或诉讼处理
利润怎么分的?可介绍下具体情况等。我这边专业领域穿透组织与交易法,合伙与退伙是其中之一,可主页或者公众号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