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是法定假期,不需要出示医院病假条。如果单位不批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现在怀孕 30 周多,先把关键结论说清楚: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规定 “75 天产前假”,你说的 75 天大概率是地方政策或单位制度里的 “孕晚期提前休假”,不是单位必须无条件批准的假,一般需要医院病假 / 诊断证明,且要单位审批
国家法定产前 15 天:必须批,按产假待遇。
地方 75 天产前假:单位审批制,须医院证明 + 单位同意
可以依法维权的
产前假是法定假期,不需要出示医院病假条。
产前假并非强制必须批准的假期,你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单位申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审批。若单位不批准,你可与单位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