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对方朋友圈的信息猜测出她的地址,然后给她发微信说总能碰到她。没想
这种行为确实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的行踪信息属于隐私范畴,未经他人同意获取并使用他人行踪信息是不合法的。建议你向对方诚恳道歉,表明并无恶意,同时保证今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如果对方仍不满意,可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调解。
可以依法维权
你没有 “威胁”,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 “侵犯隐私”,但你的行为确实非常容易让人误会、害怕、反感。
此种情况确实会涉及对方隐私,建议向对方说明情况,表明自己没有恶意,说明不会再侵犯对方隐私。
可以依法维权
情况是这样
未经他人同意获取并使用他人行踪信息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