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剩余时间: 14天10小时

2026年2月25日,我方(自行车方,老人)与一机动车发生无接触性交通事故

2026年2月25日,我方(自行车方,老人)与一机动车发生无接触性交通事故 2026年2月25日,我方(自行车方,老人)与一机动车发生无接触性交通事故,机动车方的保险公司已联系我方,并要求提供病理资料等等,次日至交警部门处理,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将责任划分为我方主责,机动车方次责。
事故情况:在一窄桥上(桥旁有停的标志)有一辆机动车(小型货车)与一辆自行车,呈机动车在后,自行车在前的形式,机动车鸣笛,导致自行车驾驶员慌乱而摔车,并受伤,我方自行至医院治疗,花费约600元。。当时双方均为报警,均自行离开。
对方强险保额最高18000,对于我方的医药费是足够的,保险已联系我方。
现已向上一级公安交警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复核书,要求对责任重新划分。
问:现在还要做什么,如何更好的维权?1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ask202……(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26-02-28 14:4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