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一年现已辞职,但是档案从毕业就在人社局,无社保,无合同,,
你的情况不符合限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要求。你已经工作一年且辞职,不属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建议你关注其他适合有工作经验者的岗位或政策。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2018或2019年毕业,工作一年已辞职,档案在人社局,无社保缴纳记录),您大概率不符合该招聘要求中“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条件。 核心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在于“择业期”的时间限制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认定标准。
1.择业期已过:国家规定的择业期通常为毕业后的2年以内。您于2018或2019年毕业,至今已远超此期限,原则上不再具备择业期应届毕业生的资格。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认定:此条件通常指毕业生在离校后从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您提到“在单位工作一年现已辞职”,这段工作经历(即使没有社保记录)很可能被招考单位视为“已落实过工作单位”。政策的本意是保护从未就业的毕业生,而非已经工作后离职的人员
你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要求。你可持人社局存档证明、离职证明等材料,主张该身份权益。若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合法途径维权
可以劳动仲裁的
不属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