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主动辞退员工未报相关费用!我们从四川到外地工作,公司说的做满3个月主
1. 公司主动辞退员工,一般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关于路费报销,若双方有明确约定,公司应履行承诺。
3. 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可以要求赔偿的
了解到您从四川到外地工作,公司承诺做满3个月报销路费,但一个月后就将您辞退并拒绝报销,这确实令人困扰。下面我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步骤。
核心问题分析
首先,您公司“做满3个月报销路费”的承诺,通常被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或一种附加协议。由于公司主动辞退您,导致您无法满足“做满3个月”的条件,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报销路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下表为您快速梳理了核心的法律要点和维权选择:
方面关键点说明路费报销性质公司对路费报销的明确承诺,是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公司应当履行 。辞退的影响因公司原因(主动辞退)导致您无法达成“做满3个月”的条件,公司不能免除报销责任 。辞退合法性如果公司辞退您没有合法理由(即“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赔偿金(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俗称“2N”)。维权途径协商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法律途径
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约定报销路费;协商不成,可收集能证明路费报销约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入职沟通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路费。
你可要求公司报销路费,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公司承诺报销路费的证据、辞退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按约定报销路费。
可以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