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三年,在女方重要直系亲属离世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并非当地人,因
1. 关于房产分割,婚后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一般会考虑出资情况、婚姻贡献等因素。
2. 女方婚前的轿车和保险单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
3. 若男方名下有隐藏财产,女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了解到您正在经历亲人离世和婚姻破裂的双重压力,这确实非常艰难。在处理离婚协议时,明确财产的归属是核心。下面我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为您梳理一下财产分割的思路。
婚前投入与彩礼的性质
这部分涉及男方在结婚前投入的资金,它们的法律性质有所不同:
•新房首付(13万元):这通常被视为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这笔钱直接用于支付您婚前房屋的贷款,或者与婚后收入混合且无法清晰区分,实践中很难要求返还。如果这笔钱是给您个人,并由您自由支配,那么也一般认定为赠与。
•彩礼(10万元):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精神,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即为缔结婚姻。如果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一般难以得到支持
先协商 不行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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