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双方同等责任,已经签订调解书,现在对方嫌保险公司赔的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若对方对保险赔偿金额不满,可建议其与保险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们无需介入。
对于您遇到的这个问题,我的建议是:您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应对方的要求去和保险公司交涉。
理解调解书的效力
首先,最关键的一点是,你们双方已经签署的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份文件意味着你们就事故的赔偿事宜已经达成了一致,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签署后,双方都应当遵守调解书的约定。
对方在签署后因为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不满意而反悔,这属于其个人原因,并不能成为要求您单方面去变更已达成协议的理由。您去和保险公司“说情”,既不符合程序,也难以改变保险公司基于合同和法规作出的专业理赔决定
。
可以诉讼解决的
你好,调解书已签订,双方权利义务已明确,对方要求无法律依据。若对方坚持,你可明确拒绝,对方可起诉保险公司,若对方起诉,你可凭调解书应诉,主张按调解书履行。
你没有必要这么做。调解书已签订,双方权利义务已明确,对方要求无法律依据。若对方坚持,你可明确拒绝,若对方起诉,你可持调解书应诉,主张按调解书履行。
没有必要
对方认为保险公司赔偿不够的,可以自己和保险公司沟通,你不必介入。
可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有必要做
你没有必要这么做。调解书已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已确定,对方嫌赔偿少属于其自身与保险公司的纠纷,与你无关。你可明确告知对方,按调解书履行即可,无需配合其向保险公司提要求。
已经签订调解书,一般无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