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物业不启动维修基金程序时立案案由选择什么?
面对物业不启动维修基金程序的问题,选择合适的立案案由确实是启动诉讼的第一步,也很关键。您遇到的困惑很常见,下面我将为您梳理如何选择案由,以及后续需要注意的关键事项。
正确选择立案案由
对于物业无正当理由不启动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的情况,核心的立案案由通常是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这是因为物业公司启动维修基金的义务,通常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物业管理相关的法规规定,这属于其合同义务的一部分。
在有些情况下,如果争议焦点更侧重于维修资金本身的归属、使用规则,或者涉及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案由也可能是 “业主共有权纠纷” 或更具体的 “业主专有权纠纷”。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业主要求补缴专项维修资金的纠纷,其核心法律关系的性质被认定为旨在维护共同或公共利益的法定义务,与业主的共有权密切相关。
可以诉讼解决。
具体按照事实确定案由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维权的
起诉物业不启动维修基金程序,立案案由应选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因为维修基金涉及小区共有部分的维修管理,属于业主共有权利范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主要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等问题,与维修基金启动程序关联不大。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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