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父亲去世,原公租房变更承租人一子女名下时有问题,现在该公租房
若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及购买程序存在违法违规(如未经共同居住人同意等),其他子女可通过诉讼主张相关权利,需收集变更及购买时的违规证据,向法院提起确认无效或返还等诉讼。
可以主张权利
1. 关于公租房承租人变更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公租房承租权变更需符合法定程序,若当时变更存在问题,其他子女有权提出异议。
2. 现在该公租房被买下,其他子女仍可主张权利。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权利或主张相应补偿。
3. 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父亲去世时的遗产分配情况、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具体过程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详细来询。
其他子女很难主张权利。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公租房在1996年父亲去世后变更承租人,现在已被购买,其他子女主张权利的可能性较小。
公租房属于国家或单位所有的保障性住房,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公租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原承租人死亡后,其子女不能直接继承承租权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可以搜集证据维权,已经房改了,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