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10几年前与别人合伙购入1套安置房。我方占2/3。当时没有签订任何
协商不成起诉
去法院起诉,
1、先确认你方占有的2/3份额是否构成共同共有关系,未写协议但可通过出资证明、银行流水、房产证登记等材料佐证。
2、建议通过调解优先解决,双方可就现阶段余款的确认、已付资金的分摊、未来分配比例等达成协议;如达不成再诉讼。
3、如对方主张此前资金多于现余款,应列出两方的出资记录、产权变动过程,寻求独立评估机构对资金流向作出结论。
4、可以考虑以现市场价折算对价,按你方2/3比例支付剩余部分,同时对方放弃其他主张。
5、若对方拒绝,可申请资产保全与法院调解,必要时提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份额并支付剩余对价。
6、建议尽早委托律师,整理证据材料,拟定可执行的和解方案与诉讼策略。
可收集出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合伙购房及己方出资比例,先协商明确房屋现值及对方应得份额款;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请求确认合伙关系并分割房屋,由法院根据证据认定事实后判决。
对于您父亲在十几年前与他人合伙购房,如今因收购份额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我非常理解您的困惑与焦虑。在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这类纠纷的解决确实更为复杂,但并非无解。核心在于通过证据和法律途径,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核心法律问题分析
1.合伙关系的认定:您父亲与他人合伙购房,形成了一种民事合伙关系。虽然当时没有书面协议,但双方的实际出资、购房行为以及长期共同占有使用的事实,足以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
2.关键争议点:目前的争议焦点在于两点:
•初始出资比例的确认:对方声称其支付的款项比现在您家提出的余款要多,这需要证据来证明双方当时的实际出资额,从而确定各自的份额。
•当前房屋价值的确定:收购对方份额的价格,需要基于当前的市场价值来确定。对方“觉得被吞钱”,往往是因为对房屋当前价值认识不一,或对自身出资额有异议。
3.您方的权利:作为占2/3份额的一方,您父亲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包括收购对方份额,使其成为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