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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养老服务合同能否约定试住期

养老服务合同能否约定试住期 我院是上海一家民办养老院,房屋按准三星级建造,一室二床,收费较低。由于入院时老人或家属隐瞒入住老人疾病或其他不适宜入住养老院的疾病、或不适宜过集体生活的性格等,养老院向监护人提出解除合同,家属要么不接受,要么不予理睬,不配合养老院,解除协议极难,监护人不愿签字,不愿接收老人,养老院又不能把老人推给社会或政府;2010版住养协议没有试住条款,入住老人可无理由解除协议,而养老院必须有理由解除协议,协议丧失公平;2012版住养合同可设固定期限,到期只能再签,也不是最妥。我院位于市级农村示范区,百度地图输入“金海公路1968”,全屏后按右上角卫星,可看到星如棋布的农村别墅,而三面环河一面公路的是养老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june……(上海-奉贤区)
提问时间:2013-05-2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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