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21年6月上班,22年9月离职的,现在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我想问这个合法合理吗?第二个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前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问题,我理解您需要明确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下面我将为您梳理核心的合法性问题、补缴的具体方式以及费用承担等关键信息。
补缴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首先,关于前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其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这意味着,在您提到的时间段内(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只要该员工与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单位未缴纳的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完全合法且合理的,这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即使用人单位存在欠缴行为,员工离职后仍然有权要求补缴
她要求单位补交社保合法合理。应按劳动关系存续期对应社保年度基数补交,不能现金打入卡里,需通过社保部门正规途径。单位补交单位应承担部分,个人部分由她自己承担,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后一并向社保部门缴纳。
可以要求补交
首先要看在职期间是否按时缴纳社保,单位补缴需以欠缴期的基数和缴费比例为标准,通常按欠缴期的基数补缴;如果涉迁移或中断,应结合当地社保局备案决定。其他方面,单位补缴通常应覆盖个人应缴部分和单位部分,但具体以当地社保机构核定为准;现金打卡入账并非最佳做法,应走正规社保账户转账或银行代缴通道,避免个人账户混淆。建议单位先向社保局咨询具体欠缴期、基数、缴费比例及补缴的时间跨度,确保合法合规。
可以要求补交的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