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因为有过行政处罚被拒绝,请问是
应当如实出具证明即可
一般行政处罚不影响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拒绝可能不合理。可向开具单位说明行政处罚非犯罪记录,要求依法办理;若仍被拒,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
可以依法维权,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了解到您因为有过行政处罚记录而被拒绝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确实会让人感到困惑和不公。不过,根据相关规定,仅因行政处罚记录而拒绝为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很可能是不合理的。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区别、可能的原因以及您可以采取的步骤。
分清“犯罪记录”与“行政处罚”
首先,最关键的一点是理解“犯罪记录”和“行政处罚”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犯罪记录:指的是经过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构成犯罪的行为记录。只有这种情况才会影响“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 。
•行政处罚:指的是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某些情况的酒驾、打架斗殴但未构成犯罪等)所进行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这类处罚不属于刑事犯罪 。
因此,原则上,如果您仅有过行政处罚记录(包括行政拘留),而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您仍然是“无犯罪记录人员”,有权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般来说,无犯罪记录证明针对的是刑事犯罪,行政处罚通常不应导致拒绝开具。但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若当地明确将特定严重行政处罚纳入考量范围,拒绝开具也可能合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