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兄弟一起生活没有分家,乙一直常年在外打工户口是老家,甲妻已故留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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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的
你提到的这个家庭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涉及到收养关系、再婚家庭以及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要理清“院子”和“土地”归谁,我们需要一步步分析合法的继承人有哪些,以及他们分别能继承什么。
首先确定甲的合法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首先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结合你的描述,甲的可能继承人包括:
关系情况分析继承权再婚配偶甲后来重组家庭并登记结婚,这位妻子是合法的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养女甲收养的女儿,法律上视同婚生子女。无论是否出嫁,继承权不因此丧失 。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乙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要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养女),乙就无法继承 。无法继承(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其未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父母问题中未提及,推测已故。若健在,则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结论一:甲的合法继承人是他再婚的妻子和养女。他们将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可以直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院子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可继承的是使用权。甲去世后,其份额由配偶、养女继承。若未分家,乙对家庭共有部分也有权益。可先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不成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