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9月5号与贵公司河南省新乡市*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面对您在工作中遇到的上述问题,我非常理解您的处境。从您的描述来看,公司存在多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构成了您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合法理由。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适用解释: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时的单方解除权。您的情况中,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不提供口罩手套,存在布病风险)以及“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多次未按时发薪)均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果您依据上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可以的,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和补发工资
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保护,已构成根本违约。建议立即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注意保留工资发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帮你处理,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你好,不合法,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这是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可以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变更合同、不提供劳保、拖欠工资等均违法。你可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