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对象先后给我转了两千和四千,说是给我花的。期间我帮他还了朋友几百元
不需要的,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一般情况下,属于赠与的不予返还,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维权
您好,谈恋爱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对于您在恋爱关系中因经济往来产生的纠纷感到困扰,我们非常理解。从法律角度看,此类问题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对方声称的“诈骗”在您描述的情况下成立的可能性极低。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对于网恋对象给你转的两千和四千,如果转账时没有明确说明是借款,也没有其他证据表明该转账是附条件的赠与,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你不需要归还。尤其是如果这两笔转账没有特殊的金额含义,且是在恋爱期间正常的经济往来中给予的,更倾向于认定为赠与。
你帮他还朋友几百元以及他没钱吃饭时你给他的钱,如果你不能证明这些钱是借款,那么也可能被视为赠与行为。
关于他说还差 1650 元,你需要仔细核对具体的金额和款项性质,看是否存在误解或不合理的计算。
至于他起诉你诈骗,一般来说,单纯的恋爱期间经济往来,没有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故意和行为,很难构成诈骗。但如果他有证据证明你存在诈骗的故意和行为,比如你虚构了事实让他转账,或者你根本没有与他建立真实恋爱关系的意图,只是为了获取钱财,那么他的起诉可能会有一定的依据。
建议你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他真的起诉了,你可以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事情的真相和款项的性质。
可以直接报警来处理的
他转账说是给你花的,属赠与。你也有资金往来。他主张归还剩余款项较难获支持,说你诈骗也难成立。可与他协商,若起诉积极应诉,保留好资金往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