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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面对公司单方面降薪、增加工作时间以及拖欠工资的情况,您的担忧是完全合理的。从法律角度看,公司的这些要求通常是不合法的,严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适用解释:该条款确立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协商一致”原则。公司单方面下达文件要求降薪50%和增加工作时间,属于对劳动合同核心条款(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的重大变更,必须与您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对您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适用解释:公司拖欠工资、单方降薪等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您有权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您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主张加付赔偿金。
可以劳动仲裁的
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依法维权, 协商不成, 申请劳动仲裁,联系我, 详细解答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公司做法不合法,拖欠工资、降薪增时都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