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导签了一个外卖招聘的合同 给的账号根本拉不到人 现在他们
北京道广律师事务所周皓律师为您解答。
当对方声称要“上门找你”进行威胁时,这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您需要保证自身安全。对方提供的账号无法使用,与签约前的承诺不符,这使该合同成为一份可以撤销的“欺诈合同”。您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们。
得看具体情况分析了
你好!面对被诱导签订合同后遭遇威胁的情况,您的处境确实令人不安。从法律角度看,这通常属于欺诈或敲诈勒索行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适用解释:对方以虚假的“外卖招聘”为诱饵,诱导您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其行为涉嫌诈骗。其后续的威胁行为,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可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适用解释:您是在被对方“诱导”下签订的合同,这属于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您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威胁恐吓】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适用解释:对方“上门找我”的威胁言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处罚。
如果被诱导签订了外卖招聘合同,且账号无法拉到人,还遭受威胁,可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尽快收集能证明合同是被诱导签订的证据,如与招聘方沟通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中若有涉及诱导的话语,都可作为有力证据。此外,合同本身、账号无法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也需保留好。
申请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你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
应对威胁:如果对方威胁上门找你,要保持冷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威胁的具体情况,如威胁人的身份、威胁的内容等,让公安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你的人身安全。
咨询律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向律师详细介绍整个事件的经过和你所掌握的证据,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先保留被诱导签约及对方威胁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可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主张合同因被诱导签订而无效,让对方停止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