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电动车二轮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头部受伤缝了针,交警和肇事车主有亲戚
你好!对于您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且对交警的责任认定感到不公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处境。从您的描述来看,核心争议点在于事故责任认定的公正性以及鉴定报告的准确性。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是处理事故赔偿的重要依据,但如果您有充分理由质疑其公正性或准确性,法律也赋予了您相应的救济途径。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适用解释:该条款赋予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结论的复核申请权。如果您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说明理由和提供证据。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鉴定意见的审查】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的救济途径。如果您对车速鉴定报告的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非最终的责任判决。其结论需要接受法院的审查,并非不可推翻。
可以要求赔偿的,协商不成, 起诉解决,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不影响法律效力。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你好,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书,写明不服的理由,申请复核。
别担心,不签字鉴定报告效力待定。你可在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收集车最高25码证据,如说明书等。还能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诉,或在后续赔偿协商、诉讼中提出异议。
协商不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