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有名男子曾在微信传自己手淫的视频給我,是否可以成为
你和对方是什么关系?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男子在微信上向您发送手淫视频,属于利用网络实施的性骚扰行为。这种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构成性骚扰。建议您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向网络平台举报该用户,要求封禁其账号。
可以成为公然猥亵罪跟性骚扰
这个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是公然
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是公然 。
这是可以报警的
你好!对于您遇到的这种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困扰与不安。从法律角度看,该男子的行为涉嫌构成性骚扰,但通常不构成“公然猥亵罪”。其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主要取决于行为的具体方式、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性骚扰等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认定性骚扰行为的重要依据。男子通过微信向您发送不雅视频,属于“发送淫秽、侮辱信息”的行为,该行为干扰了您的正常生活,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以拘留或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该罪的核心在于“强制”性,即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通过微信发送视频,通常不涉及直接的“强制”手段,因此一般不构成此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性骚扰】“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性骚扰的民事侵权责任。男子向您发送不雅视频,是“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实施的,且该行为违背了您的意愿,构成性骚扰,您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
这可能构成性骚扰,但一般不构成公然猥亵罪。公然猥亵需在公共场所。你可保留证据,先警告对方,若无效可报警,警方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