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的手,把我右手打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加钢板,医疗费达不成共识
可以依法维权,协商不成, 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起诉解决,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起诉立案, 要求赔偿
你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立即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固定对方动手的证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可依法主张。若对方拒不赔偿,可通过诉讼解决,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执行。
要求赔偿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赔偿的
你好!对于您因他人暴力行为导致右手骨折并需住院治疗的情况,我们深表关切。从您的描述来看,这起事件的核心在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与具体费用的承担问题。通常情况下,先动手的一方存在明显过错,是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方。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解释:该条款确立了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对方“先动手”的行为直接证明了其存在过错,是导致您受伤的直接原因,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您因骨折产生的医疗费(包括手术费、钢板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后续的康复费用等,均属于法定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适用解释: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虽然您目前焦点在民事赔偿,但该刑事可能性可作为与对方协商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的有力背景。
对方先动手致你骨折,医疗费协商不成,可先自行治疗保留好票据。再报警并验伤,若构成轻伤对方涉刑。可通过派出所调解,调解不成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这是可以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