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公开辱骂。语音辱骂,文字辱骂
微信群公开辱骂属侵权,侵犯名誉权。您可先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语音等,再联系对方要求停止并道歉,若对方拒绝,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你好!对于您在微信群中遭受公开辱骂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愤怒与无助。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您人格尊严的侵犯,也破坏了网络空间的秩序。从法律角度看,对方的行为已构成对您名誉权的侵害,您完全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侵害救济】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您维权的基础。对方的辱骂行为直接侵害了您的名誉权,您有权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诽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公然侮辱他人应受的行政处罚。在微信群这一公共空间进行辱骂,符合“公然侮辱”的特征,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以拘留或罚款。
你好,可报警处理。
需要起诉解决的
属于违法行为的
可以直接按照侵权来处理纠纷的
可以及时报案处理。名誉侵权的同时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