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有婚外情被发现,我给她老公写了一个不再和他老婆来往的条子,出现任何
你好!对于您因婚外情被发现而写下承诺书的情况,我们理解您希望以此平息事端的初衷。然而,从法律角度看,您所写的“出现任何责任由我负责”的条子在法律上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完全免除您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适用解释:婚外情关系本身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基于此关系出具的承诺书,其内容(特别是关于责任承担的约定)很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表明,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效力有严格限制。您承诺“出现任何责任由我负责”,这是一种非常宽泛的免责承诺,如果涉及对方人身损害或因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该条款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一般规定。您的承诺书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法满足有效条件。
具体需要确定以此条效力
这条子关于不再来往的约定通常有效,是自愿承诺。但“出现任何责任由我负责”表述模糊,若涉及非法或不合理责任,法律不支持。解决方案是明确责任范围,避免模糊表述,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
基本没用
你好,效力不大。
对你有一定的不利效果
该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外情本身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此类承诺违反公序良俗,法院不会支持。但书面证据可能被对方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过错证据使用。建议立即终止不正当关系,避免进一步法律风险。若已涉及财产纠纷,需另行处理。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帮你处理,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你现在有很大的风险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赔偿的
有一定的证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