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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方驾驶机动车,对方骑电动车。对方闯红灯与我方车辆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方驾驶机动车,对方骑电动车。对方闯红灯与我方车辆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方驾驶机动车,对方骑电动车。对方闯红灯与我方车辆碰撞,导致对方手臂轻微擦伤、电动车损坏,我方车门凹陷。事故认定结果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未动用我方交强险,我方车损维修费用为 1500 元,但对方拒绝赔偿我方车损,这种情况下我能按比例追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508101Rv(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25-08-1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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