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上初二了,在学校和同学发生了争执,把对方鼻子打出了血。去医院做了
先与对方家长、学校沟通,虽你儿子未先动手,但造成伤害有责任。了解手术费用等情况,协商分担比例。若协商不成,可保留监控等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
先动手是有一定的过错,但赔偿责任肯定还是得赔偿
从法律角度,您儿子虽非先动手,但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建议:1.立即与对方家长协商赔偿医疗费;2.保存监控证据;3.若对方伤情鉴定为轻伤,需尽快达成和解协议避免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需负刑责,初二学生通常已满14岁,务必重视。
可以直接按照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需要处理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