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户口低保户离婚没有住房的可以给廉租房吗
结合自身情况咨询房管部门。
你好,你应该不可以。。 具有所在设区市、县(市)城市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在所在设区市、县(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由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