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原公司让员工办理手机卡给公司使用,我离职几个月后然后我名下的手机卡欠费后
原公司要求你缴费不合理。卡虽在你名下,但供公司使用,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你可先与原公司协商,要求其缴清费用并注销,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消协或法院维权。
可以直接按照欠款来偿还的
这种情况是否合理需看具体情况。如果手机卡是以公司名义办理,且离职后公司仍要求你使用或未明确告知需你处理欠费问题,那么让员工个人承担欠费不合理,你可以要求原公司缴清费用后注销。若公司与你有关于手机卡使用的协议,约定了离职后费用由你承担等条款,则可能需按协议执行。建议你先查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手机使用规定等文件,确认手机卡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关费用承担问题,然后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依法维权,联系我, 详细解答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处理,为避免损失扩大因在自己名下以自行注销。
这是可以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