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扬州中心支公司非法用工一事
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扬州中心支公司非法用工一事 本人 殷志明 2012年11月23日进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扬州中心支公司工作,职务为:市场开发部负责人(按照县支公司正职待遇),原本一个月内签订的劳动合同,领导以工作忙为由一拖再拖至至今,当我发觉不对头时,就一再要求与一把手领导:张林见面了解实情,他以工作忙为原由推脱给马政权全权处理,当我向马询问时却一无所知。而且向我说明可能不会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了!无奈之下我向扬州市劳动局监察二科郭旭东反应的此事!但感觉不力!特向您咨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殷志明(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3-05-26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