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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之前在工作的店里,给同事出售了一部手机,说在发工资的时候给,今天工资已发

之前在工作的店里,给同事出售了一部手机,说在发工资的时候给,今天工资已发 之前在工作的店里,给同事出售了一部手机,说在发工资的时候给,今天工资已发,但是还没有给,现在根据已知信息,他要回老家,哈萨克斯坦,对方未成年,当时商量的时候说是600元,我买的时候是1300元,能不能认为这是敲诈或盗窃,是否可以追回,对方没有手机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250617eqh(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25-06-1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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