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我在一家培训公司上班,去的时候公司说有试用期7天,如果,7天试用期没过是没有一分钱的,
但是问题是,当我在没收到任何消息说我试用期没过,并且我已经在公司(工作时间加试用期一共工作了15天后,)
公司才对说我,我试用期不合格,没过什么试用期, 所以,公司决定一分钱也不给我,
但是,我去了公司讨说话,公司怕我闹大,对公司形象不好,又改口说愿意按兼职的人员来给我算钱,前提是,要扣7天试用期,还要扣2天假期,也就是说只给我6天的钱,按兼职算是50元一天!
我想问问这样算合法吗?
还有啊,各位律师,如果不合法,我该去哪里去申诉啊!
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上面也说过的,7天使用不合格,不给钱,还有啊那劳动合同他以没盖章为由,没有给我!
但是,我是在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不合格的情况下,连续工作了15天啊,才说要辞退我,我就想问下!
那该公司应付我几天工资,又该给我怎么计算啊!
我又该以劳动法那条,那款!去为自己要回自己应有的权利啊!
我该去那个司法部门要回自己的权利啊!
希望,各位律师,你帮我解惑, 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彼岸花开忘情……(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3-05-26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