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上班半年3月30辞职不干了,31号客人买的过期的经理要我赔俩千
看谁的原因,谁的原因谁赔偿,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超市无权要求你赔偿2000元。首先,销售过期商品是超市管理责任,员工无主观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未签劳动合同已违法,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建议:1.拒绝转账并书面声明异议;2.要求超市出具书面扣款依据;3.若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保存工资条、排班表等证据。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赔偿的
你30号已辞职,31号商品过期责任不应你担。没签合同超市本就违法。别转账,若从工资扣可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要求支付工资及未签合同双倍工资。
没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