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经营不善想注销,但总公司不配合该怎么办
作为子公司股东,可依据章程或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通过解散决议。若总公司拒不配合,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之诉。需准备股东会通知、经营不善证据等材料。建议先发函催告总公司配合,留存沟通记录作为诉讼证据。诉讼中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
注销需要股东决议的
看具体证据分析
可以依法维权,
可以直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