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正常运营,员工继续履职;若原公司要解散或有重大变更,应提前通知员工,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协商解除或重新安排岗位。
员工可要求原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原公司拒绝履行或无法继续经营,员工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N+1)。如新公司与原公司存在混同用工,可要求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建议收集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继续工作,
你好!员工劳动关系仍与原公司存续。若法人代表擅自转移业务至新公司,可主张原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应收集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证据,如原公司拒付工资或社保,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及赔偿。注意区分法人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避免被误导签署不利协议。
可以协商解决的 达成协议
若原公司要解散或有重大变更,应提前通知员工,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协商解除或重新安排岗位。
原公司正常运营,员工继续履职
员工可要求原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答:仍然是原公司的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新公司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