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夫妻财产分割,今天法庭开庭。我是原告。被告提供一个所谓“协议”,其实,不过是我写的一段文字

夫妻财产分割,今天法庭开庭。我是原告。被告提供一个所谓“协议”,其实,不过是我写的一段文字 夫妻财产分割,今天法庭开庭。我是原告。被告提供一个所谓“协议”,其实,不过是我写的一段文字。对方要求做全文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我方要求做我方的签字做鉴定。回家后,我想了一下,由于证据保留在被告处。对方有可能模拟我的笔迹。所以对我极不公平。由于,这张纸的文字部分,我确实是写过,但是后来,因为和被告意见相左,激烈争吵。原告没有签字。我觉得我的签字是被告模仿我的。所以,我同意指纹鉴定和签名的字迹鉴定。不同意全文鉴定。理由是,我承认我写过,但是,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是我写的,假如以此作为鉴定目标即无意义,也会误导签名的鉴定。因为存在模仿的可能。我方要求单独对签名做鉴定.反正,我承认,前面的字,我写过。但不同意鉴定,不同意做笔迹样本。我这样做,也就是我方去做签名的笔迹鉴定。假如签字鉴定为“非本人”签字。法院会采纳我的意见,就是双方没有达成过一致,签字,并非本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25-05-12 20:53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