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女孩恋爱以结婚为目的1年开销了20多万将近三十万,然后她又借了
恋爱期间的花销一般视为赠与,较难追回。但借款部分可要求返还,你可收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追究
可以要求还款, 协商不成, 直接起诉解决, 起诉准备诉状证据,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写诉状, 起诉立案,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帮助了很多人
恋爱期间的花销一般视为赠与,较难追回。但借款部分对方是可要求返还的,尽量协商解决。
您好,谈恋爱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属于赠与性质,一般难以追回。但借款部分可以主张返还,需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建议:1.整理借款相关证据;2.协商还款方案;3.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返还借款。日常开销部分除非能证明是借款或有特殊约定,否则难以主张。
需要具体分析每笔转账用途,比如像520、1314这种无法主张返还
根据《民法典》,恋爱期间的日常开销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无法追回。但借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你有权要求返还。建议:1. 借款部分:保留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可通过诉讼
可以直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详细来询。
要看双方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