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关于误伤赔偿咨询

关于误伤赔偿咨询 男A与女F在嬉闹的过程中,男A不慎将女F绊倒,女F将头摔破,当时送去急诊,男A付1000元诊治金,然后女F当晚回家。第二天女F头晕又住院,第三天男A送4000元诊治金,再经7天住院后,女F的家人继续向男A要求1万元诊疗金,这种做法符合法律么?
如果女F起诉男A,男A需要对女F进行哪些赔偿?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补充:女F的伤属于轻伤,不够定级别的,而且住院时跟医院说的是自己摔伤的,这样可以有医保报销,现在告诉男A如果不拿1万元钱,女F就将医保撤销,然后让男A拿更多的钱,这也可以么?医保是可以随便撤销的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0614……(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3-05-25 21: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