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今天追尾事故 我是后车 前车有孕妇 第一时间去了医院检查 但并没
这种情况虽不合理,但为避免日后纠纷,可签订协议明确责任。若对方坚持,可建议其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需以实际损害为前提。前车孕妇虽已检查无碍,但若其主张未来可能出现的损害,需提供医学证明其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若无证据,其诉求难以成立。建议双方协商,必要时可通过交警或法院处理。
你好!不合理。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详细解答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来处理的
协商或诉讼